【元朗襲擊】7.27「光復元朗」行動 警方發「禁止公眾集會及反對公眾遊行」通知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7/25 16:17

最後更新: 2019/07/25 17:04

分享:

分享:

元朗西鐵站上周日(21日)晚發生白衣人無差別攻擊市民事件。有網民發起於本周六發起7.27「光復元朗」行動,申請人鍾健平早前向警方申請「不反對通知書」,警方今午(25日)發出「禁止公眾集會及反對公眾遊行通知」。

通知書上列明,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《公安條例》第9(1)條、第9(2)條、第14(1)條及第14(2)條,警務處長禁止及反對擬在本周六(27日)下午3時半至晚上11時59分在元朗區的公眾地方舉行集會及公眾遊行。

通知書內列明,警方考慮多個因素後,包括遊行是針對過去星期日的元朗西鐵站暴力事件、遊行終點為元朗站公共運輸交匯處,鄰近有數條圍村,包括南邊圍、西邊圍及英龍圍等、議員辦事處及先人墓碑被破壞、網上發放涉及暴力的激烈言論等。

警方又指,與鍾健平商討遊行路線後他拒絕更改,亦未能提供其他後備路線及足夠糾察的數量,同時未能合理評估參與人數,有理由相信遊行人士會與村民發生暴力肢體衝突,對雙方及其他公眾人士構成危險,加上基於近來集會或遊行後發生嚴重衝突及近日社會氣氛。警方有理由相信今次遊行集會參與者的行為,可能不在鍾健平的控制範圍,即使警方對集會及遊行施加相關條件,亦無助維持公共安全及秩序。

鍾健平表示,認真地看完通知書的內容後,感受是「隻隻字都識,但唔知佢講乜」,會尋求法律意見,亦已向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,該會在明日(26日)下午2時進行聆訊,因事件進入法律程序,就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一事,不會再作評論。

他又指,沒有信心會成功上訢,因委員會較著重警方意見,忽略公民的意見,但即使最終遊行不獲發「不反對通知書」,自己一個人仍會繼續遊行,周六(27日)下午3時由元朗體育路水邊圍村遊樂場出發,以元朗西鐵站作終點,又指不會呼籲其他市民加入他自己的遊行。

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早前去信警方,強烈反對批出不反對通知書,並表明會若果有嚴重後果,便由警方承擔。

元朗西鐵站上周日(21日)晚發生白衣人無差別攻擊市民事件。(網上圖片)

民主黨元朗區議員黃偉賢今早(25日)在電台節目中指,由於遊行路線與圍村接近,呼籲主辦單位在遊行後盡快讓遊行人士離去,不要舉辦集會。他更表示,假如警方真的拒絕批出不反對通知書,只會激化事件,令市民覺得警方偏幫建制派。

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今早亦在電台節目時指,除非警方有足夠理由,否則甚少遊行不獲批,過去數年只得約0.01%。然而,若遊行不獲批,雖然市民可繼續遊行,但有機會被控非法集結、公眾妨擾等罪名。